全国服务热线 15013686209

分公司如何纳税申报呢?

发布:2024-10-21 16:37,更新:2024-11-22 08:30

分公司进行纳税有两种方式:一是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独立申报纳税;二是合并汇总到总公司集中缴纳。

对于分公司等分支机构,只要符合独立核算的条件,应单独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,适用经营所在地的企业所得税税率。计税时,分公司和总公司应分别适用所在经营地的适用税率。


联系方式

  • 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长青南路286号1307室、1308室
  • 电话:15013686209
  • 经理:杨广志
  • 手机:15013686209
  • 微信:15013686209
  • QQ:357340317
  • Email:357340317@qq.com
产品分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