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服务热线 15013686209

公司申请简易注销的条件

发布:2024-10-14 16:28,更新:2024-10-15 08:30

1、企业未开业或未开展经营活动。

企业自领取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,即处于停止经营状态,未产生任何经济往来等财务关系。或者是企业虽已开展活动,但在申请注销登记前,已将所有相关负债关系清算完结,确保无问题。另外,公司需确认所有税款已缴清,并获得税务机关的税务注销证明。

2、企业未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。

企业不存在未履行法定义务、未被处罚等情形。企业未办理清算组备案,且所有分支机构已注销完毕。若企业的分支机构没有按规定完成注销,则总公司不能申请办理简易注销流程。

企业股权关系简单。


联系方式

  • 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长青南路286号1307室、1308室
  • 电话:15013686209
  • 经理:杨广志
  • 手机:15013686209
  • 微信:15013686209
  • QQ:357340317
  • Email:357340317@qq.com
产品分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