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体户办税务登记所需材料:
发布:2024-06-25 17:10,更新:2024-11-22 08:30
个体户税务登记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,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,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 日内,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。
1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
2、个体工商户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
3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;
4、委托代理人办理的,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《委托代理人证明》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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