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服务热线 15013686209

设立个体户一般要经过的步骤

发布:2024-05-16 16:55,更新:2024-11-24 08:30

一:注册个体工商户,需要先办理名称预先核准,并获得通知书。

二:个体户递交申请材料,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领取《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》。

三步:领取《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》后,按照《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》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。


联系方式

  • 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长青南路286号1307室、1308室
  • 电话:15013686209
  • 经理:杨广志
  • 手机:15013686209
  • 微信:15013686209
  • QQ:357340317
  • Email:357340317@qq.com
产品分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