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服务热线 15013686209

个体工商户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转为企业?

发布:2024-03-15 16:31,更新:2024-05-15 08:30

1、符合小型企业划型标准下限的个体工商户;

2、税务部门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;

3、将达到或超过微型企业划型标准上限50%、税务部门核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;

4、其他自愿转型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;

5、在税务部门完成清税,允许在本登记机关内办理个转企登记。


联系方式

  • 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长青南路286号1307室、1308室
  • 电话:15013686209
  • 经理:杨广志
  • 手机:15013686209
  • 微信:15013686209
  • QQ:357340317
  • Email:357340317@qq.com
产品分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