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新闻
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的条件?
发布时间: 2024-03-05 16:44 更新时间: 2024-06-07 08:30
1、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、无欠税(滞纳金)及罚款的纳税人,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。
2、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、无欠税(滞纳金)及罚款、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。
其他新闻
- 个体户有欠债还能注销吗? 2024-11-27
- 注册个体户需要缴纳注册资本吗? 2024-11-27
- 股权变更的方式 2024-11-27
- 税务零申报的误区 2024-11-27
- 公司注册的一般流程 2024-11-27
- 出口退税对企业的影响 2024-11-27
- 小微企业注销的流程? 2024-11-27
- 哪些企业可以进行简易注销流程? 2024-11-27
- 简易注销流程的优势 2024-11-27
- 营业执照怎么变更法定代表人? 2024-11-27
-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呢? 2024-11-27
- 分公司注销的流程是怎样的? 2024-11-27
- 子公司设立的流程 2024-11-27
- 个体工商户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? 2024-11-27
- 个体工商户税收核定是怎样的? 2024-11-27
联系方式
- 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长青南路286号1307室、1308室
- 电话:15013686209
- 经理:杨广志
- 手机:15013686209
- 微信:15013686209
- Email:357340317@qq.com
产品分类
站内搜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