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服务热线 15013686209

个体户需要交哪些税?

发布:2023-06-15 15:36,更新:2024-05-18 08:30

1、增值税

个体工商户可以是一般纳税人,也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。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税销售行为,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,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,免增值税。

2、附加税

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者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纳税人免征教育费用附加,地方教育附加,水利建设基金。

3、个人所得税

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,核定征收具体分为定期定额,核定应税所得率,核定应税所得额方式。


联系方式

  • 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长青南路286号1307室、1308室
  • 电话:15013686209
  • 经理:杨广志
  • 手机:15013686209
  • 微信:15013686209
  • QQ:357340317
  • Email:357340317@qq.com
产品分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