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服务热线 15013686209

营业执照注销前要办理的事项

发布:2023-06-01 16:29,更新:2024-11-18 08:30

1、解散决议、企业法人、股东或者各种股东会(大会)通过决议,文件存档。

2、清算组成立、企业法人组织清算组,确定清算方案,公示45天。

3、清算、完成应收账款、应付账款、薪金报酬、社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清算,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。

4、缴税、缴清所有税款、滞纳金等。


联系方式

  • 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长青南路286号1307室、1308室
  • 电话:15013686209
  • 经理:杨广志
  • 手机:15013686209
  • 微信:15013686209
  • QQ:357340317
  • Email:357340317@qq.com
产品分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