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服务热线 15013686209

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补审的手续

发布:2023-05-06 15:46,更新:2024-11-14 08:30

1、出具《公路运输证书年审表》。

2、提交相关证件。检查人员应收回《道路运输证书检查表》,检查道路运输许可证、车辆驾驶许可证(单位车辆除外)、客货运线路标志牌等。

3、进行现场记录。道路运输证件审验中,查验人员应当将经营者查验的证据和其他有关情况记录在案,并填写《公路运输证件年检现场记录表》。

4、签署检验结果。检验人员应当在《道路运输合格证检验记录》栏目中加盖“检验合格”印章和检验日期。


联系方式

  • 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长青南路286号1307室、1308室
  • 电话:15013686209
  • 经理:杨广志
  • 手机:15013686209
  • 微信:15013686209
  • QQ:357340317
  • Email:357340317@qq.com
产品分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