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服务热线 15013686209

公司住所变更后要提交哪些移出异常的材料?

发布:2023-10-24 16:34,更新:2024-11-23 08:30

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已发生变更:

1、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;

2、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;

3、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;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;

4、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;

5、新住所的使用凭证、例如租赁合同、房产证等等。


联系方式

  • 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长青南路286号1307室、1308室
  • 电话:15013686209
  • 经理:杨广志
  • 手机:15013686209
  • 微信:15013686209
  • QQ:357340317
  • Email:357340317@qq.com
产品分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