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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工商注销的流程及材料

1、公司注销或者决定注销公司的,应当自注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。

2、国税和地税登记证的注销,需要国、地税收登记证、所有税收的有关材料和公章备案。

3、清算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成立。应取得公司备案申请表(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)、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(加盖公司公章)、股东大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(由全体股东签署)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
4、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,确保债权人的合法债务得到清偿。

5、发布注销通知,在报纸上发布公告,并公示45天。

6、还清分公司债务,到税务部门领取完税证明。

7、填写注销登记申请表,提交登记文件和证件,按约定日期收到批准通知,注销基本存款账户,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原件(部分银行要求工商、代码、国税、地税全套证明)、开户许可证、印鉴卡、印鉴卡预留印鉴、支票簿、电汇凭证等银行相关资料及注销账户申请表。


发布时间:2024-11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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