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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公司怎么纳税呢?

分公司纳税有两种方式:

一是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独立申报纳税;

二是合并汇总到总公司集中缴纳。

对于分公司等分支机构,只要符合独立核算的条件,应单独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,适用经营所在地的企业所得税税率。计税时,分公司和总公司应分别适用所在经营地的适用税率。

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在同一征收区域的,不论其何时开业,应当分别向各自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,或者经批准后由总公司汇总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。


发布时间:2024-11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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